【48812】街坊空调外机装到自家外墙迟迟不拆南宁一业主用这招“反击”!

时间: 2024-08-21 06:18:59 |   作者: 集团动态

  本年7月,南宁荣顾书香门第小区业主李女士将空调外机装置在接近街坊周先生家的外墙上,周先生发现后要求她撤除空调外机,但迟迟不见撤除后,周先生采纳“反制办法”维权。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本年7月,因为李女士家的阳台进行了玻璃封窗处理,阳台区域无法放置空调外机,她将空调外机装置在阳台邻近的外墙上。

  李女士的行为,引发街坊周先生的不满。他表明,空调外机装置在自家外墙上,外机的轰动与噪音会对他入住后的日子形成影响。假如李女士不撤除空调外机,他会投诉到有关部门并采纳对应的“反制办法”。

  因李女士迟迟未撤除空调外机,9月2日,周先生在该楼层的过道上加焊了栏杆、装置带刺铁结构、堆积数袋修建材料,影响了李女士家的正常通行。

  10月11日,因两边未谈拢宽和条件,周先生未撤除带刺铁结构,物管在铁结构上粘贴“注意安全”进行提示。

  10月12日,南宁市青秀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周先生完结整改。

  11月4日,小区物管安排两边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协调会。经洽谈,两方业主对撤除铁结构达到一致意见,将择日签定宽和协议书,补偿事宜由两边考虑后再做计划。

  青秀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周先生表明,住宅楼的外墙归于公共区域,但装置空调外机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来履行,业主遇到空调装置问题可与物管和开发商洽谈处理,不要私自选址加装空调外机,避免日后存在安全隐患。

  南王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表明,住宅楼的外墙归于修建公共部位,外墙的所有权归于共有产权,其运用和办理应当由共有人一起决议,共有人在行使共有权时,不该侵略部分人的专有权力。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柳依依表明,针对李女士的行为,业主周先生假如能证明因空调外机对其构成侵权的,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周先生的“反制办法”,侵略了李女士的通行权,形成经济损失的,侵权人需求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