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厢不得载人但总有人以身试法
时间: 2024-12-22 14:57:28 | 作者: 集团动态
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货厢不能载人。但总有些驾驶人无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把皮卡车当成“敞篷车”,给道路交互与通行和自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交警表示,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货厢违法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之一,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不顾安全、以身试法,殊不知此种做法危害甚多,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后果不堪设想。
11月14日,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嵩明县牛栏江镇古城村路段开展日常路检路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内挤满了人。
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全方位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5人,超员达10人。且这些超载人员全部坐在没有一点安全保护措施的皮卡车车厢内,无疑构成了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经了解,这辆皮卡车车厢内拉载的乘客均为在某工地上做工的工人,他们从牛栏江镇小新街村出发,前往古城村附近的工地上班。为图一时方便省事,他们便心存侥幸,全部挤在这辆皮卡车上,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这辆皮卡车的驾乘人员进行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警示教育,并责令该车驾驶人将车厢内的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11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在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横冲社区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路检路查工作。10时45分,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的驾驶人在经过执勤点时神情有些紧张。
执勤民(辅)警警惕地发觉,这辆车可能有问题,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全方位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超员10人。
经询问,该车拉载的人员都是驾驶人找来帮忙干农活的工人,为节约时机,其便让所有工人全都坐在了货车车厢里。
无独有偶。11月19日15时56分,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青团公路东村镇庵上村路段处查获一起轻型普通货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对车上的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处罚不是目的,以罚促改才是交警部门的初衷。要知道,货物运输车辆车厢载人,乘客没有座位,更没有安全带,缺少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若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货车在设计和制作的完整过程中,主要是为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坐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的现象,导致乘客受伤的事故发生。
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尤其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道路交通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
如果货车货厢内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车辆行驶途中遇到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乘坐人员。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切勿贪图一时之便,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