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空调支架隐患本报夏令热线连续追踪提出“拆弹”方案

时间: 2024-08-22 08:20:22 |   作者: 集团动态

  热线日,发生在闸北区场中路2600弄海运小区的一起意外死亡事件令人哀叹:一名空调维修工踩在空调外机上,因支架断裂而不幸坠亡。

  近来,本报夏令热线接到不少读者来电,对空调支架的安全风险隐患表示担心。可以说,因支架日晒雨淋年久锈蚀,置于其上的空调外机就如同一个个高悬空中的“不定时炸弹”,不知何时便会坠落,对行人导致非常严重危害。血的教训应引发警醒,该采取预防措施了!

  拆除“空中炸弹”第一道关,来自业主的重视。上周末,记者重访发生不幸事件的海运小区,采访了一些居民。由家住6号楼的杨女士领着,来到事故发生的地方,只见3楼原本放置空调外机的支架,只剩一小块锈迹斑斑的铁皮挂在墙上。“听到响声后我就下楼了,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周围全是血。”回想当时场景,她仍心有余悸。

  8号楼王老先生家的空调装了有近10年了,问他是否打算更换支架,他回答:“只要没人动空调外机,支架正常情况下不会坏,更换的话要花钱的!”当问到万一支架出问题,外机坠落伤人怎么办?王老先生表示:“这就和开车撞了人一样,肯定是司机负责。空调坠落伤人,肯定是业主负责。”

  住在7号楼的汪先生是1999年搬进来的,家中装的是三菱空调,空调支架当时是厂家安装的。汪先生颇有先见之明地说:“早在事故发生前,我就把空调支架换掉啦!出事那家的空调支架好像是用铁皮压制的,我是自己在外面买的角铁架再叫人安装的。”

  法律专业技术人员表示,空调外机及支架是房屋的附属设备,业主负有维护安全的责任。一旦外机坠落造成他人伤害与财产损失,又不能举证由其他因素引起的,均由业主负责。

  小区物业与房管部门是否要担责?据介绍,物业公司只是发挥检查、巡查及提醒的作用。昨天,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上海物业服务热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人员没有《高空作业证》,不能承担空调外机支架的维修与更换服务,业主应与厂商联系,不过物业公司应在察觉支架破损后及时提醒业主。

  绝大多数空调厂家都会提供安装服务,但支架由消费者自掏腰包。格力官网规定:家用空调出厂标准配置中不含支架,需要用户自备或自购;海尔空调明确,挂机支架30元/副,柜机支架50元/副。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空调外机的支架是消费的人自行购买的,不包括在空调购置费用之内,不享受国家“三包”规定,厂家另有规定除外。

  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上月及时发布了《家用空调器室外机安装支架技术方面的要求与安装》,其中第5条规定:“安装支架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不低于空调器整机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但是,一来空调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并无定规,各厂家说法不一,有的规定空调包修6年,有的包修10年。因此,支架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也就可长可短;二来这个规定只是行业协会规定,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约束力不足。

  昨天,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美的、海尔、格力、日立,发现均要收取移机费、支架材料费、上门费,收费标准有高有低,从185元至240元不等。不少读者表示,希望更多厂家、商家常年推出类似“拆弹”活动,让人们“贴墙”行走时不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