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货车抛洒行为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时间: 2024-11-18 20:53:46 | 作者: 安博app下载地址
8月26日,容县公路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巡查至省道508线左侧玉林市容县杨梅镇路段时发现,存在货物运输车辆装载的泥土洒落在公路的情况,给路面造成污染,影响行车安全和路域环境。
经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生货物洒落现象的车辆主要运输砂石、泥土等土建材料,在运送过程中,由于未采取适当的密闭保护措施,从而出现泥土洒落及滴漏等现象,对旁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也对公路造成污染和破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发生。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并将路面清扫干净。同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在今后运送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造成路面污染,影响道路行车安全。
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加大巡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联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查货物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深入到沿线货运源头企业组织公路防洒落治理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源头监管,把好运输车辆规范装载的“第一道关”,一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保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